1月1日,*轉發了國家*、*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此《方案》是對2012年年中發布的《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細化,是政府的莊嚴宣言,將考驗我國建筑領域的政治智慧與減排決心。
3年完成10億平方米
《方案》對“十二五”期間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面積的綠色行動提出了量化目標:“十二五”期間,全國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科技發展促進中心人士告訴記者,10億平方米新建綠色建筑的任務量是十分繁重的,如果不通過強制手段根本沒有辦法完成。
據了解,截至2012年9月,全國已評出556項綠色建筑標識項目,總建筑面積達到55677.7萬平方米,相對于10億平方米的規劃量而言,發展空間巨大。
上海綠色建筑產業基地的相關人士向記者分析,“十二五”期間完成10億平方米綠色建筑的任務量主要是看2014年和2015年兩年的實施情況。“可以預見,2013年完成《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修訂工作之后,2014年將會出現綠色建筑大量普及與推廣的盛況。”綠色建筑推廣,公建設施發力。《方案》提出,包括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據之前頒布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分項能耗數據采集技術導則》等文件規定,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需要做能源監控系統和分項計量。
“如此一來,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可行性就大大提高了。當然,能耗檢測系統對于住宅建筑可能仍是以鼓勵為主。”上述人士表示。
亟待出臺后續配套細則
*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馬欣伯博士認為,*轉發綠色建筑行動方案,表明國家對綠色建筑發展的整體思路是認可的,但行動方案只是綱領性文件,具體細則還需要分管的部門來具體研討,出臺相關的配套細則。
清華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綠色建筑工程設計所副所長黃獻明也認為,3年時間內完成規劃10億平方米綠色建筑目標是可以保證的,但首先需要著力解決的是,采取怎樣的審查與落實程序,以確保如此大量綠色建筑按質完成的問題。
其實,在《方案》中提出了相應的后續任務。比如,在政策激勵方面,*、*要研究制定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商建設綠色建筑,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住宅;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筑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可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
此外,*門要研究制定促進綠色建筑發展在土地轉讓方面的政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研究制定容積率獎勵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掛出讓規劃條件中,要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用地比例。
可以看出,上述優惠政策涵蓋財政、稅收、金融、土地、建設等各個領域。*將涉及綠色建筑方面的文件列為1號文件,更加突出了對綠色建筑的重視程度。“但根據以往綠色政策執行結果來看,后續配套的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更重要。因此,我認為,政策發布之后的具體實施流程制度完善更重要。”
推動綠色建材認證
配套政策中,建材部品行業的認證就是其中之一。
大力發展綠色建材也是此次《方案》的一大重要任務。綠色建筑在完成落實的同時,也進一步帶動整個建筑產業鏈的發展,尤其是配套建材產品的發展。
目前國內《綠色建材的zui主要問題是缺乏像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那樣的技術標準,導致真正的綠色建材評價、認證沒有系統開展。
因此,《方案》提出,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質檢等各個部門,除了要研究建立綠色建材認證制度、編制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外,還要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
對于編制綠色建材目錄,目前*發布的綠色建材部品目錄,基本上是由各行業提出,再征求意見,然后專家審議。而在沒有統一技術標準要求的情況下,主觀性較強。
此前,一些協會等機構為了商業利益頒發了大量的所謂綠色建材的證書、標識牌。“綠色建材的標準編制比綠色建筑又要復雜,牽扯到的方方面面更多。“在當前沒有技術準則的情況下,僅對綠色建材部品要求符合國家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的*,這對市場是一種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