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信息不應成“國家秘密”
點擊次數:1876 更新時間:2013-02-26
認為公布敏感數據就一定會引起公眾心理恐慌,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實在是太小看公眾的素養了。PM2.5數據從秘密到公開,公眾坦然接受,就是個很好的例證。
據《法制日報》報道,24日,北京律師董正偉透露,對于他所提出的請求環保部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的申請,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據悉,原國家環保總局與*早在2006年就曾做過全國土壤污染調查,但是,污染數據至今沒有公開。
因為是“國家秘密”、所以拒絕公開的信息并不是*次聽說:幾年前很多部門和地方的政府預算就被當作國家秘密拒絕公開,在這其中,“三公消費”又被視為國家秘密中的秘密;在一些人眼中,官員的簡歷也是國家秘密,比如說河北館陶縣29歲青年閆寧出任館陶代縣長,面對公眾對“*zui年輕縣長”的質疑,當地政府人員稱新縣長簡歷是機密,不便公開……
一個國家當然有自己的國家機密不宜對外公開,即便在政府信息公開的今天,那些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信息都被嚴格限制。像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國家秘密不能成為“擋箭牌”,以國家秘密為借口拒絕公開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一方面有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因為條例還規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應當主動公開;另一方面把本不應屬于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當成秘密,很容易讓人懷疑其目的是否并不在于保護國家利益?
具體到全國土壤污染信息,恐怕很難被視為國家秘密,其一,土壤污染狀況數據關系到每個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環境安全問題,事關公共利益和公眾健康,公眾對其應當享有知情權,因而按道理當在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之內;其二,土壤污染數據確實具有敏感性,一旦全面公開可能會引發一些社會問題,但防治土地污染不但應讓公眾知情,還需要公眾參與,這也是環保總局和*花10億元摸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的目的所在。現在連污染信息都不讓公眾知曉,談何參與防治?而且認為公布敏感數據就一定會引起公眾心理恐慌,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實在是太小看公眾的素養了。PM2.5數據從秘密到公開,公眾坦然接受,就是個很好的例證。此前有不少地方已開始了PM2.5的監測,但一直沒有對公眾公開,直到2012年在輿論不斷呼吁下,多個地方的PM2.5數據才從由秘密變為公開信息。而事實也證明,公開后不但沒有引起恐慌,還對官民合作加強PM2.5的防治起到了很好的倒逼作用。
有意思的是,幾天前,環保部公布了《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其中提及我國有3千余種化學物質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危害嚴重,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癌癥村”等嚴重的健康和社會問題。既然化學品污染信息可以公布,土壤污染信息又有何不可?近年來,公眾對環保關注度越來越高,前不久浙江瑞安、蒼南兩地先后有人懸賞幾十萬元,請當地*局長下河游泳,這實際上是民間對環保治污的一種訴求。在公眾表示出對“美麗中國”的熱切期盼時,環保部門不妨大大方方地正視污染數據,再發動社會力量,一起為防治環境污染而努力。